尊敬的持有人:
千寻私募证券基金成立于2015年2月16日,本公司为基金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原外包机构”)。由于原外包机构政策调整,经与我司协商后一致后,确定更换本基金的外包服务机构,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切换至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切换日为2018年4月9日,自2018年4月9日起,本基金的外包业务(包含日常运营、注册登记、估值核算、资金结算及信息披露等)均由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办理并按照《私募基金行政管理服务协议》履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的相关权利与义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且不再履行本基金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的相关权利及义务。若切换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等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况时,我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迟切换日期,具体日期届时以我司的通知为准。
若基金持有人对于该切换事项有异议,可以于千寻私募证券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日赎回基金份额,但需遵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由于外包机构变更,合同中以下内容需同步更新:
本基金合同中原行政服务机构的行政服务费的收款账户变更为:
户名: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811030101360001360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302584044108
千寻私募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